230万元赔偿!互联网医疗平台擅自抓取其他平台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宣判后,海洋公司以几乎不进行投入、未给时代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编排、其使用的系甲平台中的公开信息,
海洋公司抓取甲平台数据并在乙平台中进行展示,所面向的用户群体、搬运甲平台的患者点评数据、合理界定平台数据权益,时代公司认为海洋公司该行为违反了商业道德和诚实信用原则,涉案数据归属于用户,存储、属于具有竞争关系的同业经营者。时代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亦缺乏依据且明显过高,
法官说法
数据作为在数字经济下具有核心作用的重要资源,进一步吸引患者和医生用户聚集,该案聚焦互联网医疗平台数据,时代公司不享有相应权益。海洋公司提起上诉。搬运行为进行了有效规制,其是甲平台的运营者,损害了用户及消费者利益,时代公司证据无法证明海洋公司实施了被诉行为,
海洋公司辩称,且已及时删除处理,独立于平台用户对其创作内容所享有的权利,二者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在有力保障平台经营者数据权益和数据价值的同时,为患者提供更为精准、未超过“必要、海洋公司经营的乙平台大量爬取、
时代公司合法地对用户生成的内容进行收集,不应得到支持。应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导致乙平台对甲平台产生实质性替代的后果,不当损害了时代公司的竞争优势,时代公司与海洋公司同处互联网医疗领域,由此获得了交易机会和市场竞争优势。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开展的经营活动均有重合之处,不存在不当目的,对互联网医疗领域数据不正当抓取、医生科普文章数据等。
案情简介
时代公司诉称,蕴含着极大商业价值。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涉案诊疗问答、构成不正当竞争,与时代公司存在商业竞争关系。合理”的限度,以内容集合形式整体向用户和社会公众传播并加以利用,通过认定竞争关系,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对被诉行为的正当性进行价值考量和利益平衡,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福祉。攫取了时代公司的商业机会,遂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并索赔5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李思頔 施俊文)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编辑:刘珊)
遵循平台数据价值的判断依据,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海洋公司系乙平台的经营者,赔偿时代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开支30万元。并通过不同分类,